中医为何要提倡“辨证论治”


“辨证论治”作为中医固定术语的真正出现是在1955年。该年2月任应秋先生在《中医杂志》上发表了《伟大的祖国医学的成就》一文:“祖国医学几千年来在临床治疗上能够解决问题,主要就是由于‘辨证论治’治疗体系的建立。因为辨证论治体系在治疗上的作用,就是把疾病了解成为有机体与环境正常相互关系的破坏,认为疾病不但决定于有机体活动的障碍,也受着破坏的相互关系之复原及促进恢复健康现象之影响,因而将疾病以对立的统一去看待,便以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等代表矛盾的两极,以相反相成的观点来辨识病理机转和生理机转的矛盾关系,再从而确定治疗……阴、阳、表、里、寒、热、虚、实的辨证论治方法,是祖国医学在治疗上的最重要关键,它是彼此关联,相互制约,随时发展,并以极其错综复杂的方式经常运动而变化的,决不能用孤立执着和机械尸解的方法来处理它,万一出此,便不能辨识疾病的机转,而收到很好的治疗效果。”

时隔两个月后,任先生又在《中医杂志》刊发了《中医的辨证论治体系》一文。开篇即云:“辨证论治,是中医临床上不可缺少的基本知识,所以张仲景的《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书数十篇,无一篇不冠以‘病脉证并治’或‘病脉证治’的题目。但中医的证候决不同于西医的症状,中医的证候,完全是施治用药的标准,而西医的症状,不过是描写病人的异常状态,殊非诊断治疗上的关键。”。

此文一经刊出,立即得到了当时中医学界诸多名家的拥护和响应。1955年6月任应秋先生的学生方药中在《试讨论“中医治疗体系”中的几点基本认识》一文云:“中医对于疾病的诊断上主要是划分症候或症候群的类型,然后再依据不同的症候类型结合机体个别具体情况作各种治疗,这就是所谓的辨证论治。辨证论治的特点,主要在于注意患者全身证候,随证治疗,务使其生活正常机能恢复而后已,亦即使其病理机转变为生理机转。”

被当时的中医学界尊为泰斗的秦伯未先生于1957年在《江苏中医》上发表了《中医‘辨证论治’概说》一文,认定“‘辨证论治’是中医普遍应用的一个诊疗规律,从认识证候到给予适当治疗,包含着完整的极其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伤寒论》和《金匮要略》的基本精神就是‘辨证论治’,《伤寒论》篇首的标题都作‘辨某某病脉证并治’,《金匮要略》也作‘某某病脉证并治’可以理解。”

既然当时的中医理论和临床大家——任应秋、秦伯未先生都主张提倡“辨证论治”,因此,“附和”者接踵而至也就不难理解了。仅1957年,《江苏中医》、《中医杂志》、《浙江中医杂志》、《福建中医药》等期刊就相继发表了吴德钊“中医的‘辨证论治’”、钟春帆《中医对带下的认识和‘辨证论治’》、魏稼《从中医的‘辨证论治’谈到针灸疗法的灵活性》、王新华《金匮要略‘辨证论治’规律的初步探讨》、蒲辅周《流行性‘乙型’脑炎中医辨证施治的一般规律》、曾绍耆《我对伤寒论的六经和辨证论治的初步认识》、张志民《试讨论张仲景辨证论治中的几个重要法则》、林乾良《从伤寒论体会中医的辨证施治》等文章,这说明“辨证论治”这一术语在任应秋先生首先倡导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得到了中医学界人士较为广泛的认同。

通过上面“简单”的回顾可知,“辨证论治”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中国的中医政策开始确立和贯彻,当时一批著名的中医学家,借用此前并不被重视的‘辨证论(施)治’,作为对中医学区别于西医学的主要学术特点和优点的表述而大力提倡和宣传,从此这一术语才逐渐盛行开来”的。正如亲身经历过这一历史过程的名老中医们的回忆和追述所云:“把各种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辨证论治方法综合起来组成一个体系,并把它写进中医教科书里那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一大批从事中医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学者们(其中有印会河、王绵之、汪幼人等,以及中国中医研究院的一些专家,笔者也是其中的一员),在党的中医政策鼓舞下作出的一项贡献。”

“辨证论治之精神,来源古远,但加以提倡宣扬,是在解放之后、中医学院成立之初,第二版中医学院教材编写之时。郭子化副部长在庐山教材会议上提出把辨证施治之精神写入教材之中。后来经时间之推移,大多数学者同意定名为‘辨证论治’。这是名称提倡之由来。”

但是,“辨证论治”在“二版教材”——《中医诊断学讲义》中似乎只在“诊法运用”一章的“小结”中出现了一次:“记录病案,应按照中医辨证论治所得的理、法、方、药诸方面,有系统,有重点,详细而准确地记录下来。”

直到1974年出版的四版教材——《中医学基础》才将“辨证论治”作为中医的“特色”之一写进了教科书:“辨证论治是祖国医学的另一特点。所谓‘辨证’,就是分析、辨别、认识疾病的证候。‘论治’就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立相应的治疗法则。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也是对辨证是否正确的检验。辨证和论治,是诊治疾病过程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部分,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体现,是中医普遍应用的一种科学诊治方法。辨证论治过程,实际上就是认识疾病和解决疾病的过程。

辨证论治之所以是祖国医学的一个特点,是因为它既不同于一般的‘对症治疗’,也不同于现代医学的‘辨病治疗’。一个病的不同阶段,可以出现不同的证候;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同样的证候。因此同一疾病的不同证候,治疗方法就不同,而不同疾病只要证候相同,运用同一治疗方法,可以取得良好的疗效。由此可见‘辨证’的‘证’是疾病的原因、部位、性质,以及致病因素和抗病能力相互斗争情况的概括。”

综上所述,虽然“辨证论治”被认为是中医最具特色的学术精髓,而且作为一种原则、一种技术规范几乎支配着中医临床实践的全过程,但这种说法的历史却很短暂。正式提倡是在1955年,距今才60年;将其作为中医的特色与优势是在1974年,距今才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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