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证组方的原则
(1)“方证相关”是辨证选方遣药的前提。“方证相关”是指一个方剂内的药味及其配伍关系与其针对的病证病机或病理环节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或针对性。中医治病首先是辨证。“证”乃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一组具有内在联系的,能够反映疾病在某一阶段病理本质的主要症状和体征。病证是疾病处于某一阶段的病因、病性、病位、病势等病理要素的综合性表征。由于证的病机决定了方药的选择,而方中的药物配伍关系总是对应于病证的病机,因此选用古方首先应了解古方的制方之旨,其中以方证病机和药物配伍关系最为重要。 当前治疗证与原方证病机不全相同时,则必须对成方进行必要化裁。而“方证相关”所蕴涵的方剂功用对于其作用对象病证具有某种依赖性,则提示方剂功效的相对性,同一成方则可能具有多种功效,把握方剂多功效及其作用条件则是拓宽用方的经验基础。
(2)君、臣、佐、使是组方配伍的规矩。组方要求将药物按一定法度加以组合,这个法度即是“君臣佐使”。尽管不是所有的方剂都必须“君臣佐使”四部俱全,但其提供的遣药组方的思维模式对临床处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确定好方中药物君臣佐使的关系,首先应对所针对病证的病机之因果主次、标本缓急等有清楚的了解,其次就是对被选药物的性能功效以及药物之间的须使畏恶反杀等配伍关系的把握。 临床组方涉及到一个前后有序,上下呼应,层层深入的理性思维过程:首先依据因证设立的治法来选择方或药的大体范围;根据病证中病机矛盾的主次轻重关系来确定被选药物及其主次角色;结合药物的性味功用,通过调整药味及其剂量,充分利用药味之间相辅相成和相反相成的配伍功能;处方形成后仍需再次审度病证病机,检查方中药味及其配伍与病证病机间是否高度吻合,确定适宜的剂型及其用法,最终达到方剂诸要素与病机及相应的治法内容丝丝入扣。这一组方过程被概括为“依法选药,主次有序,辅反成制,方证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