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原理之脏象论

四象脏象,就是把事物的过程或周期分为四个阶段,用阴阳四象命名。阴阳四象就是把后天阴阳再分,阳分为太阳、少阴,阴分为太阴、少阳,用来标明生、长、收、藏四个节段的阴阳强弱。与人体的四脏(脾除外),天地的四时、四方相合。四时春为少阳(生),夏为太阳(长),秋为少阴(收),冬为太阴(藏)。一日上午为太阳,下午为少阴,前半夜为太阴,后半夜为少阳。四方东为少阳,南为太阳,西为少阴,北为太阴。​

脏象就是五脏之象。象,有五行之象和阴阳四象。用五行来配属五脏,就是五行脏象说;以阴阳四象来配属五脏,就是四象脏象说。脏象论中的脏腑器官形体还是形器论中的那些概念。其生理功能和病理表现都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再是通过营卫、津液、气血等互相联系,而是通过“五行”或“四象”的时间机制重新配置,反映出时间对人体生理、病理的作用。

 “五行”就是木、火、土、金、水。任何范畴中的事物,都可以按五行分为五类。无论是天地自然的季节、方位、干支,还是气候、星辰、动植物,还是声音、气味、颜色。同样,人体的脏腑、器官、形体、人物的性格等也各自被分为五类。几项事物虽然处在不同的范畴,但却同属于某一“行”。那么,它们之间就是“五行隶属”关系。盛则同盛,衰则同衰。不同“行”的事物之间,则有“相生”,“相克”的关系。

例如,《内经》有“东方色青,入通于肝,开窍于目,藏精于肝,其病发惊骇,其味酸,其类草木,其畜鸡,其谷麦,上为岁星,其音角,其数八,病在筋,其臭臊”,这就是各不同范畴中同隶属于“木”的事物。

 “五行”在中医教材中成了“鸡肋”,抛掉则不成其为中医,保留觉得它太“落后”,只好把它说成是“朴素唯物论”——一个与中医学毫无关系的古代哲学理论。早期的五行说确实是朴素唯物论,叫做“五材”,认为所有的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构成,用以反对当时的巫祝迷信。虽然由于理论本身过于局限而没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是它开辟了认识世界的全新思路。然而那个“五材”说从来未被应用到医学,与医学无关。到了战国时期,齐国的稷下学者邹衍,对五材说进行了改造。五行已不是“材质”,而是“气质”,这样就灵活多了,可以做多种解释。

在医学上,木、火、土、金、水就是把事物的过程或周期分为生、长、化、收、藏五个阶段。因为任何事物都是有始有终的过程或呈现周期性,而过程或周期都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所以任何事物都具有木、火、土、金、水五种气质。

这些周期性活动的事物,其功能(或特征),并不是在整个周期都表现得一样强,否则就不成其为周期。它在哪个阶段表现得最强,它就属于哪种“气质”,打个比方说(借喻),红血球在其由生成到衰亡的120天中,只有到了后期,即细胞核已消失,濒临灭亡之前才具有携氧功能,所以它的功能应当是在“收”的阶段,在五行则属“金”,而“司呼吸”的肺也属于金。

表现出功能或特性的那个阶段称为有效功能期,凡有效功能期在同一阶段的,它们就属于同一行,而不论其周期的长短,是一年还是一秒都一样。也不管它们是哪个范畴的事物。

任何事物的功能,性质都是多方面的,何为“有效”,这取决于自身及周围相关事物的需要。在人体的脏腑器官,其五行隶属是固定的,这是正常生理的需要。

在某个范畴内判定一个事物的五行属性,就要看其“有效功能期”在哪个阶段。但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上面所举红血球一例,只不过是个借喻,以帮助说明五行的实质。实际的应用方法是“取象比类”,就是取出事物最突出或最需要的特征——象,如色、味、声、习性,形象等与已知或已规定其五行属性的事物进行比较归类,以确定具体某事物的五行属性。

例如,已知五味甘属土、酸属木、咸属水、苦属火、辛属金,那么,在“五菜”这个范畴内,葵因甘而属土而入脾、韭因味酸而属木入肝,藿因味咸而属水入肾,薤因味苦而属火入心,葱因味辛而属金入肺。(具体操作中要更复杂一些,不仅仅口尝其味,更要看食用后出现的生理反应)。

当然,这种类比一定要选择有可比性的特征,选颜色只能选五种颜色,选气味,只能选五种气味,不可以一些选颜色,另几个选气味,颜色与气味没有可比性。

五行“类比”,与后天阴阳的“对比”不同,阴阳的对比只是选择不同事物的同一种属性,如温度,以温度高者为热为阳,以温度低者为寒为阴。五行的类比是选择某一类别的属性,将其分为五个区域,是质的区别不是量的差别。如颜色是五种颜色而不是同一种颜色的深浅明暗。

对人体以外的事物,其五行属性不是固定的,需要不同所取的“象”也不同,类比的结果就不同。例如“鸡”,在“五畜”犬、马、牛、鸡、彘中,是取其“味”,属金。而在“五虫(兽)”毛、羽、倮、介、鳞中,鸡为羽虫当属火。

您可能还喜欢...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