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正气之虚实定病证的寒热阴阳

《伤寒心法要诀》载:“漫言变化千般状,不外阴阳表里间。”即在八纲辨证看来,世间一切疾病其病位离不开表里,病性不外阴阳。医圣张仲景创造性地提出半表半里的病位,使得病位由表里变成了表、里、半表半里。病位、病性如经纬相交,构成六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张景岳在《景岳全书·传忠录》里说:“凡诊病施治,必须先审阴阳。”而火神派鼻祖郑迁安也说:“医学一途,不难于用药,而难于识证。亦不难于识证,而难于识阴阳”。(《医理真传》)可见辨阴阳的重要性。

伤寒大家胡希恕强调人患了病,首先是代谢机能的改变,而其改变不是较正常为太过,便是较正常为不及,如其太过,则患病机体亦必相应的要有亢进的、发扬的、兴奋的等这类太过的病征反映出来,即称之为阳证。如其不及,则患病机体,亦必相应的要有衰退的、消沉的、抑制的等这类不及的病征反映出来,即称之为阴证。故疾病虽极复杂多变,但概言其为证,不为阴,便为阳(《伤寒论释义》)。

这里的阴证阳证是结论,是通过四诊得出的结果,而这个结论来源要落实在望闻问切各个维度的寒热和虚实上。张景岳也曾讲:“六变者,表、里、寒、热、虚、实也,是即医中之关键,明此六者,万病皆指诸掌矣”(《景岳全书·传忠录》)。如何万病皆指诸掌?就是会辨病位、辨病性。寒热容易理解,寒指寒性证,热指热性证。患病机体反映为寒性证候者,即称之为寒证;患病机体反映为热性证候者,即称之为热证。基于以上阴阳的说明,则寒为不及,当亦阴之属,故寒者亦必阴,热为太过,当亦阳之属,故热者亦必阳。虚实在传统的认识中是“邪气盛则实,精气夺则虚。”即虚指人虚,正气虚;实指病实,邪气实。

对此,应更关注人体正气的虚实,即虚指人虚,正气虚;实指正气不虚,或称为“正气实”。如中医的治则不外乎扶正、祛邪,扶正扶的是正气,即虚则补之;祛邪虽祛的是邪气,但因正气不虚,即单纯祛邪而不予扶正,即“正气实”。基于唯物辩证法“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一普遍真理,患病人体之所以有六经八纲这样一般的规律反应,其主要原因,亦不是由于疾病的外在刺激,而是由于人体抗御疾病机制的内在作用,而这正是我们所谓的正气。正气与邪气相争决定着疾病的发生、演变和转归,而正气在其中则居于主导地位。

以下援引笔者的一则验案加以说明。

李某,男,49岁,2023年12月25日初诊。患者于2天前出现咳嗽、发烧,体温最高达39.7℃。自服布洛芬、磷酸奥司他韦、蒲地蓝等后不效,发热反复发作。血常规:白细胞计数6.93×109/L,中性粒细胞百分比72.7%,淋巴细胞百分比27.3%,C反应蛋白42.1mg/L,超敏C反应蛋白42.07mg/L。甲型流感病原检测(+),乙型流感病原检测(-),肺炎支原体抗体MP-lgM(-)。胸部CT(-)。刻下:体温39.1℃,恶寒,头痛,全身疼痛,无汗出,鼻塞,流涕不多,口干渴、无口苦,咽痛,咳嗽,伴少量咯白痰,小便黄,大便可。舌淡,苔白,脉浮紧数。辨证:太阳阳明合病。治则:解表兼清里热。方用大青龙汤加减:麻黄18g,桂枝10g,杏仁10g,甘草10g,生姜15g,大枣10g,生石膏45g,桔梗10g。2剂,颗粒剂,开水冲服,6小时服1次,服第1次药后加辅汗法发汗1次。

12月26日二诊:患者初诊当天中午服药后喝了碗热汤面,然后覆被而睡,醒来后内衣湿透,头发如洗,顿感身轻如故,体温降至36.2℃。晚上7时又服1次,前半夜安然入睡,凌晨3点左右开始再次出现恶寒发热,全身汗出,自感冷汗,体温38.5℃。即服1粒布洛芬,晨起体温38.2℃。于是患者再次来诊。刻下:恶寒甚,体温38.3℃,冷汗出,疲乏无力,头痛,身酸痛,鼻塞,口干、不苦、不思饮,仍有咳嗽,伴少量白痰,小便量少,大便可。舌淡,苔白,脉沉细弱。辨证为少阴太阴合病(夹饮)。治以温阳解表兼以化饮。方用桂枝加附子汤加厚朴、杏仁:淡附片10g,桂枝10g,白芍10g,甘草10g,生姜15g,大枣10g,厚朴15g,杏仁10g。2剂,颗粒剂,开水冲服,6小时服1次。

12月28日三诊:患者服上药后汗出渐止,恶寒、发热等症缓解,已无明显咳嗽,无口干口苦,乏力好转,无头身疼痛,纳可,二便正常。舌淡,苔白,脉沉略弦。嘱其清淡饮食,未再开药。按初诊时,患者发热,恶寒,头痛,全身疼痛,无汗,鼻塞,流涕,脉浮紧,为典型的太阳伤寒证。口干渴,咽痛,小便黄,脉数提示里有热。故先辨六经为太阳阳明合病。《伤寒论》第38条:“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故予大青龙汤加减治以解表兼清里热。

二诊时,患者服药后大汗出而恶寒甚,冷汗不止,头痛,身酸痛,鼻塞,提示表未解。口干、不苦、不思饮,咳嗽伴少量白痰,小便量少,舌淡,苔白,提示里有饮。患者大汗后疲乏无力,小便量少,脉沉细弱,为津液已伤、陷入阴证。症如《伤寒论》第20条“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故辨六经为少阴太阴合病(夹饮),治以温阳解表兼以化饮。依据症状,本案患者初诊辨六经为太阳阳明合病,而到了二诊却从少阴太阴合病论治而愈。

太阳和少阴又该如何去鉴别?胡希恕提出六经来自于八纲,太阳是表阳证实证热证,而少阴病是表阴证虚证寒证。从八纲区分太阳少阴,从理论上讲,就存在两个标准,一是寒热,二是虚实。《伤寒论》第7条:“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从表面来看,发热恶寒属于阳证,无热恶寒属于阴证。阴阳取决于发热与否,取决于寒热。但临床中太阳病也不一定都会有发热,比如《伤寒论》第3条也提到“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而少阴病也并非都不出现发热,比如本案患者在二诊时已经陷入了阴证,但仍有发热恶寒,因此可见单纯的从寒热不能完全鉴别太阳和少阴。发热恶寒是正邪交争的表现,正气足,正邪交争有力,可表现为发热恶寒。正气不足,无力抗邪,可表现为但寒不热。不论是发热恶寒,还是无热恶寒,决定因素不在于邪气,而在于机体正气的虚实。本案患者二诊脉象由初诊的浮紧变成了脉沉细弱。说明其证已由阳证陷入了阴证。正气已虚,所以要扶正祛邪。因此处方还加用了温阳强壮的附子,这也体现了中医治病始终关注的是人体的正气。

因此临床上判断阳证、阴证,判断太阳、少阴,并不是完全以是否发热为判断标准,而更多的是以正气是否充足(虚实)为标准。对于人体正气而言,又有阴阳气血津液之分,如阴虚、阳虚、气虚、血虚、津虚等。经方体系下,正气更多指的是阳气。因此,阳气足的人,发病后的证型就是阳证,因阳气实,正邪交争剧烈,机体功能亢奋;阳气虚的人,发病后的证型就是阴证,因阳气虚,正气无力抗邪,机体功能沉衰不足。辨虚实,是辨正气的虚实,正气的虚实决定了外在的寒热症状表现,寒证、热证是正邪交争的反应,正气的虚实才是证候的关键。正气的虚实可以决定病证的寒热,从而决定病性的阴阳,可见辨虚实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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